压力管道资质、压力管道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施工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在线咨询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专注于压力管道资质、压力管道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施工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24小时服务热线:
139-0928-9277
4006-010-725
新闻中心
最新动态
HOME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烟台芝罘区两家企业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被处罚

安装许可证:烟台芝罘区两家企业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被处罚

文章录入:华道顾问   文章来源:海报烟台   添加时间:2021/10/27
      近日,芝罘区特种设备专班在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中,分别对烟台一家冷藏有限公司和一家经贸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立案查处,责令上述两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专班在此提醒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新安装的特种设备要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申报并接受检验,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上述情形特种设备未检验未注册的,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安装许可证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