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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安全法》违法行为、整改、处罚对照表

文章录入:华道顾问   文章来源:市场监管   添加时间:2022/6/12
 
《特种设备安全法》

责任主体

违反条款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处罚

非法生产单位

18

74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设计、维修)活动

立即停止生产(设计、维修)活动

责令停产,没收违法设备,并处10-5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安装责令恢复原状,或责令限期由有资质单位重新安装。

超出许可种类范围进行特种设备生产(设计、维修)活动

制造单位

20

75

擅自制造设计文件未经鉴定的特种设备

停止制造设计文件未经鉴定的设备

责令改正,没收设备,5-50万元罚款

76

特种设备未经型式试验即投入制造

停止制造未经型式试验的设备

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处3-30万元罚款

21

77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TSG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2-2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8

81-1

不再具备生产条件

按要求改正,达到具备生产条件方可生产

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5-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已过期

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生产

超出许可范围生产

停止超出许可范围生产

81-3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

停止生产

停止生产,5-50万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9

81-2

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停止生产

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3-30万元罚款。

安装单位

23

78

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

书面告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

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处1-10万元罚款

24

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后30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XX

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XX

25

79

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处5-2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锅炉清洗过程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

销售单位

27

82-1

经营单位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停止经营

没收设备、违法所得,3-30万元罚款。

82-2

销售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责令改正,1-10万元罚款

82-3

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停止经营

没收设备,3-3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出租单位

28

82-1

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停止经营

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3-30万元罚款

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13-2

86-1

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

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

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设备或停产停业整顿,1-5万元罚款。

14

86-2

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工作

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工作

13-2

86-3

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61-1/2

95-1

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责令接受监督检查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20万元罚款

61-3/4

95-2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的被查封或扣押的特种设备及其主要部件

责令改正

5-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销使用登记证书。

使用单位

33

83

未办理注册登记证

到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审批办(海口市政务中心)办理注册登记证

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1-10万元罚款。

35

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

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3/40

未按规定设置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标记

按规定设置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标记

39

未对XX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XX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未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

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

40-1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接受检验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接受检验

44

未按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

按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

69-3

未指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32-1

84

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监检合格的特种设备

停止使用

罚款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40-3

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32-2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42

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未全面检查、消除隐患,仍继续使用

在未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前不得继续使用

48-1

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48-1

61-3

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指硬件)

-

查封、扣押(小于30天)

48-2

61-4

使用、销售达到报废条件/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

有许可的充装单位

49

85-1

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责令改正,2-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

充装不符合TSG规范的移动压力容器、气瓶

充装符合TSG规范的移动压力容器、气瓶

充装主体

85-2

擅自从事移动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停止充装

取缔,没收气瓶,10‐50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电梯使用单位

36

87

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设备或停产停业整顿,2-10万元罚款。

43-2

未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置于易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置于易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电梯维保单位

45-1

88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

停止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1-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5-2

未按本法及TSG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电梯制造单位

22

80

未按TSG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

TSG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10万元罚款

46

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特设监管部门报告

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人  

14

92

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吊销从业资格

吊销从业资格

注: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罚(第899091条)、对检验检测单位和人员的处罚(第93条)、对监管部门和人员处罚(第94条)等未列入表内。

 

重点:根据实际案情适用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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